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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0-25 00:00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皖政[2007]74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2]1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申请细则

申请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原则上临时困难补助的额度一般为每人每次不超过2000元,每学期不超过1次,并按照学生不同困难情况分为以下补助等级:

1.本人生病医疗费用较高或父母一方重病,或受到严重的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海啸、干旱、洪涝等)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出现危机,无法维持基本支出或生活费用,通过个人申请和相关审核,确定符合条件者,每人发放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1000元。

2.本人重病或者父母一方病逝,家庭经济出现特别困难,无法支付学生上学或看病费用,通过个人申请和相关审核,确定符合条件者每人发放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2000元。

二、申请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个人困难情况说明。

2.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

3.系部党总支(副)书记审核、签字,加盖系部公章。

4.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批、备案、发放。

学生申请经审批同意后,由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统一发放。各系部将每次困难补助的评定结果定期向学生公布,接受学生监督。

三、受理时间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每季度最后一个星期(寒暑假除外)受理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

四、有关要求

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享受学生临时困难补助:

1.受校纪处分者,该年度不得享受临时困难补助。

2.有各种挥霍浪费、不合理使用补助行为者。

        3.弄虚作假,编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欺骗学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