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时间:2017-10-25 00:00
为了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发扬勤奋、求实、进取的优良学风,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特制定本规定。
一、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1、在院学习时间满一学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者,方能参加评选。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遵守纪律,维护社会公德,关心集体、热爱劳动、认真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2)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风端正,作业认真,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成绩优良。
2、获各等级奖学金德、智、体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一等奖学金:本学年考试科目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考查课成绩良好(含良好)以上,综合素质测评90分以上,实习成绩优,其他课程全部合格。
二等奖学金:本学年考试科目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考查课成绩中等(含中等)以上,综合素质测评80分以上,实习成绩在“良”以上,其他课程全部合格。
三等奖学金:本学年考试科目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考查课成绩及格(含及格)以上,综合素质测评70分以上,实习成绩在“中等”以上,其他课程全部合格。
3、本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奖学金:
(1) 因违法、违纪而受纪律处分者;
(2) 一学年累计旷课六节或迟到、早退累计达十次以上者;
(3) 一学年病假累计超过四周,事假累计超过二周者;
(4) 有意损坏公物者;
(5) 有酗酒、赌博行为者;
(6) 学生留级、休学期间不享受奖学金。
二、评定办法
奖学金每学年评一次,以每学年(两学期)所有课程成绩计算,计算时将两学期所有课程成绩放一起算平均分,班主任、辅导员应当从德、智、体全面衡量,反复比较,同时广泛听取意见,实事求是地评定等级,填报奖学金评审表,由班级推荐,系(部)初审,报教务处、学生处审核(教务处负责审核学生成绩,学生处负责审核学生违纪、申报比例、重复申报三类情况),院党委批准,并张榜公布,予以表彰。并记录在《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推荐表》中,载入本人档案。
三、奖学金的等级,获奖比例及标准
1、一等奖学金:占学生总人数的5%,每人每学年1200元。
2、二等奖学金:占学生总人数的10%,每人每学年1000元。
3、三等奖学金:占学生总人数的15%,每人每学年800元。
四、附则
1.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