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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0-28 22: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以及安徽省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  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

(一)   在职教职员工每月综合所得5000元以内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5000元,个人所得税由财务处在发放时代扣代缴。

(二)   离退休人员退休工资、薪金免扣个人所得税。

(三)      外聘教师课时费800元以内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800元,按劳务报酬所得由财务处在发放时代扣代缴。

(四)   学生勤工俭学助学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五)   两人或两人以上的人员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的,可以对每个人分得的收入分别减除费用,并计算各自应纳的税款,由财务处在实际发放时代扣代缴。

二、  以下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的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等,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三)         保险赔款。

(四)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五)         发放的见义勇为者的资金,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免征个人所得税。

(六)         个人按照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以及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处负责解释,原《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 (皖新出职院201420)同时废止。

 

附件: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附件: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综合所得包含以下四项: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一、工资、薪金所得: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其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1. 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收入金额 - 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费用减除额

2.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元的

3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二、劳务报酬所得: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以上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凡不足8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其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元)×20%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额超过20000元的按加成征收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1-20%×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其所得不足800元免征。

其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元)×20% ×(1-30%)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每次收入额×1-20%×20% ×(1-30%)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以专利权、版权及其他特许权利提供他人使用或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它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得的收入为一次,其所得不足800元免征。

其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元)×20%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